林少文
美国纽约40岁的单身母亲玛达科从1998年2月至10月意外地收到了总额70万美元的国外汇款。汇款来自意大利、法国、土耳其、比利时、芬兰和乌拉圭等国,原本是上述国家政府向联合国一个环境项目的捐款。不知何故,所有汇款人在填写汇款单时,都不约而同地将收款人帐号写错了一位数,钱都寄到了玛达科名下。 接到这些钱后,玛达科辞去了曼哈顿一家纺织厂年薪2.3万美元的工作,投资10万美元盘下了一家洗衣店,为10岁的儿子将来上大学开设了一个教育存款基金,付清了3万美元的信用卡欠款,为新公寓楼住房添置了全套家具,还包租了一辆箱式货车。当大通银行通知她汇款有误,要求退还时,她正在与人谈判,准备盘下一家酒专卖店。 接到银行要求退款的通知后,玛达科雇了一名律师,诉诸法庭。据律师称,玛达科当时认为这是自己购买彩票中了大奖。现在,她“决心维护自己的权益”,因为所有汇款都没能在汇出后90天内追索,过了法定期限,因此,这些钱应归玛达科所有。 (《文汇报》99.12.28)